担心车辆自燃 山西一小区物业禁新能源车入地库
快科技12月28日消息,据报道,山西大同东方罗马城小区的多名业主日前向媒体反映,物业近日突然发布了一则通知,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库。
一位业主悄悄透露,通知于12月23日贴出,仅留下两天的应对时间,25日即将禁止进入。业主被迫在路边或其他小区寻找车位,以应对这突如其来的限制。开发商解释称,这是出于担心新能源车辆自燃引发事故的原因。
该小区还有一位新能源车主称,自家车位花费十余万元购入,每月还需缴纳120元管理费,但物业却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,这引发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和损失,小区内所有新能源车主的反应均较为激烈。
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收到多位居民反馈,相关部门正在紧密协商,以解决相关问题。
事实上,此前也有多地发生过新能源被禁入地库的事件。对此,有律师指出,地库的禁令可能会对新能源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,限制了企业和个人在新能源领域的创新和投资。
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中,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。物业方仅仅基于安全考虑,然而无法证明新能源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,就禁止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的情况,实际上是违反了基本的合法性原则和正当性要求,属于根本性违约。
如果车位是自己购买的或租赁的,且被禁入的车主可以要求物业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另有律师建议,监管机构、行业部门或协会组织应及时澄清事实,向公众全面阐释电动汽车的安全状态,地库需要具备的安全设施,以及停放和充电的注意事项。
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的安全性没有明显差异,因此应当确保新能源车主同等的停放权利,不能存在歧视性待遇。
